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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大明肝生活技能 第101节

作者:肥鸟先行
高兴的是苏泽没有写这么无聊的戏文,遗憾的是苏泽没有参加这次征文。
方若兰直接将《文苑新韵》扔到了一边,看这样的文章简直就是污了自己的眼睛,必须要找点好看的文章来洗洗眼睛。
“给我!给我!”
门外传来了侍女的嬉闹声,方若兰推开房门,就看到自己院子的侍女正在争抢着什么。
方若兰对待手下侍女相当宽厚,不少侍女都是家生子陪着她长大的,日后也都是要随着方若兰陪嫁的。
不过方家也是大家族,治家严格,侍女们停止了嬉闹。
方若兰的贴身侍女走过来,方若兰问道:“伱们争抢什么呢?”
贴身侍女支支吾吾的说道:“有小厮在府外买了一份小报,大家争抢这份小报。”
“小报?”
方若兰想到《文苑新韵》,她首先是皱起眉头。
一份《文苑新韵》需要二两银子,方府的小厮肯定是买不起的,拿到是强抢的?
因为李夫人打马吊,所以都是方若兰治家的,一听到这件事后她立刻板起脸问到:
“什么小报,从哪里买来的?”
方若兰拿出掌家娘子的气势,侍女立刻跪下来,将争抢的报纸递上来。
不是《文苑新韵》?方若兰还从没有见过如此随意的印刷物。
四张没有裁剪泛黄的大纸,印着密密麻麻的方块字,连装帧都没有,这也能叫做小报?
方若兰接过报纸后,看到《拍案惊奇》四个字,立刻知道这是民间印刷的通俗小报。
这东西在江南地区也有,不过也算不上是报纸,顶多算是地摊文学的字报,一般也是卖给普通百姓的。
“这小报多少钱?”
侍女立刻回答:“买报的小厮说一份三钱银子。”
听到这个价格,方若兰放心了,这肯定不是方府仆人仗势欺人抢来的了。
方若兰治家严格,不允许仆人借着方府的名头鱼肉乡里,但是对家中仆人待遇不错,每个月给的钱也不少。
对于方家的小厮来说,三钱银子买一份报纸虽然贵了些,但也是掏的出来的。
方若兰扫了一眼,却看到了作者一栏苏泽的名字。
本来方若兰都将小报递给侍女了,这下子将小报拿回来说道:“我先看看,等会儿还给你们。”
说完方若兰拿着小报返回屋子里,摊开报纸读了起来。
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?
这名字挺有意思的?
一看开头,贡生李由和名妓杜十娘相爱,这故事有些俗套,不过杜十娘敢爱敢恨的性格还算讨喜。
方若兰有些失望,又是才子佳人的通俗,不过苏泽的语言生动,倒是让人不知不觉的读了下去。
后来杜十娘拿出百宝箱,给钱让李甲帮他赎身,方若兰读了下去总觉得有些不是滋味。
赎身后杜十娘和李甲纵情山水,苏泽的文笔相当好,弥补了刚刚方若兰的不快,她微微点头,如果这故事就这么结束了,未尝不是个俗套但是好看的爱情故事。
可是很快峰回路转,富商孙富看上了杜十娘的美色,挑唆李甲将杜十娘出卖时,十娘悲愤交加,取钥开锁,将箱中宝物一一投之江中,最后自己也“抱持宝匣,向江心一跳”。
方若兰如同被当头棒喝,反复读了几遍心情依然久久不能平静!
李甲在舟中,看了千金,转忆十娘,终日愧悔,郁成狂疾,终身不痊。
孙富自那日受惊,得病卧床月余,终日见杜十娘在旁诟骂,奄奄而逝。人以为江中之报也。
这结局虽然孙富和李甲二人都得了报应。
但是最让方若兰久久不能忘记的,还是杜十娘的刚烈的抗争形象。
再仔细想想,李甲的性格懦弱自私,结局在开头已经暗示。
富商孙富描绘的很形象,倒是和当今为富不仁的商人一样。
但是杜十娘的形象却是方若兰从没有见过的,卑贱的身份无法掩饰她对爱情的追求,在爱情幻灭后怒沉百宝箱的刚烈,都给方若兰巨大的震撼。
奇文也!
方若兰再次反复读了几遍,更是觉得这样的文章怎么能刊登在这样粗糙的纸上呢。
可是再想一想,中李甲和孙富一文一富,都是品格低下的鼠辈,身份卑贱的杜十娘却是文中最高洁的,方若兰又觉得自己着了相,好文章才是最重要的!
《文苑新韵》那样装帧精美,全篇都是垃圾文章,用来垫桌脚都污了自己的书桌!
要给舅父看看!
方若兰打开门,喊来侍女,将五钱碎银子塞给侍女道:“你让府内小厮再去买一份小报回来。”
过了两炷香的时候,侍女满头大汗的跑回来说道:
“小姐,《拍案惊奇》都卖空了!”
“卖空了?”
“是于家的书铺卖的,早上府内小厮去买菜的时候顺手买的,可没想到刚刚就被抢光了!”
方若兰有些遗憾,她对着侍女说道:
“等我抄完就将小报还你们。”
与此同时,刚刚返回住处的陈默群和何良俊,也都收到了黄时行亲手赠送的《文苑新韵》。
何良俊也几乎是皱着眉读完了上面的戏文。
他提倡曲艺格韵不错,可是这种垃圾文章也能算是戏曲?
何良俊又想起今日登高,本来还幻想着能在延平府发掘一篇名留史册的好文章,自己也能作为历史的注脚流芳后世,现在看来这就是在做梦啊!
这位拓湖先生准备读一读名家名篇洗一洗眼睛,也听到了门下小厮的争抢声。
这个,前半段真不是水字数。
只是肥鸟在查资料的时候,化剑阁这个典故很有意思。
张华,王勃,李纲,这些人物在小小的一个地方交汇,这也是我们中华历史文脉不绝的明证。
就像是听到一个有趣的小故事,忍不住写出来。
如果大家不喜欢,就留言说一下,下次肥鸟不写了。
另外刺刀的问题,晚明的子母铳已经开始装备刺刀了,学名铳刀。
当然这个刺刀和二战的刺刀不是一回事,装在枪托上的。但是咱不是有技能吗,可以制造嘛。
我只是论述在火器时代,刺刀的作用,不过感谢大家指正。
ps作者没去过南平,不过查资料化剑阁尚存,住在附近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看。
第120章 肝的方向
门外下人们哄抢的,自然就是《拍案惊奇》了。
何良俊打开门,那几个哄抢《拍案惊奇》的下人们立刻停下,其中一个面白无须的清秀男子对着何良俊喊道:
“阿爹。”
这男子是何良俊从小亲手调教的戏子,在松江府的时候也是被人追捧的名角儿。
何良俊给他起名“潇湘”,从七岁就开始培养他唱戏,是他手下戏班挑大梁的男角。
潇湘从另外一个年轻男子怀里夺过《拍案惊奇》,双手递给何良俊说道:
“阿爹,潇湘读到一篇奇文,想要献给爹爹。”
何良俊接过泛黄的小报,他倒是好奇到底什么文章能让潇湘他们这么哄抢。
要知道当年可是有人出几千两银子要购买何良俊的戏班,他亲手调教的戏班在南北直隶都能卖予达官贵人家中,平日的礼仪训练可是不少的。
而潇湘是他最看重的男角儿,不仅仅能断文识字,对戏文的鉴赏水平也是相当高的。
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?
这听起来像是传奇戏的名字。
何良俊迅速翻看,很快就被这个故事迷住了。
他直接站在门前,将整个故事看完,忍不住的说道:“好文!”
潇湘瞪了其他下人一眼,对着何良俊说道:“阿爹,这篇文章能改戏文吗?孩儿想演!”
何良俊一愣,好像还真的可以?
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中的对白很多,剧情紧凑跌宕起伏,正好很符合戏剧的形式。
实际上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,在明末就被改成了戏剧,甚至在近代还被拍成了电影,这篇文章本身就是上好的剧本,甚至有些台词都不想要改动,直接就能开口唱。
好像还真的行!
何良俊仔细思考,更是觉得这篇改戏文可行,不仅仅可行,而且排演出来绝对会大火!
作为一名戏剧家,何良俊自然知道一出大火的剧意味着什么。
一想到这里,何良俊恨不得立刻冲回书房,提笔将《杜十娘怒沉百宝箱》改成戏文。
等等,要改戏文肯定要原作者同意啊。
何良俊连忙看这篇的作者,能够写出这样的文章,肯定是本地名家。
苏泽?
何良俊从没有听过这个名字,他连帽子都没戴,直接拿着《拍案惊奇》冲向了陈默群的房间。
“缄之兄!”
缄之是陈默群的表字,明代关系好的读书人之间都是互相称呼表字的,若是直呼其名就是对人的不尊重。
陈默群看到何良俊连帽子都没戴,疑惑的问道:“元朗兄怎么如此匆忙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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