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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月风华 第53节

作者:沙漠
被老猿抓来之后,开头几日一直想着如何脱身,到后来却是习惯了每日与老猿比斗,倒似乎忘记要脱身离开,今日终于找到机会,秦逍望着那倾泻而下的瀑布,竟忽然生出一丝不舍。
时当正午,阳光明媚,秦逍犹豫了一下,终是没有继续停留,知道若是天黑之后,在穿过山林下山反倒不方便,正好借着阳光寻路下山。
当日被老猿抓过来,他只觉得两耳生风,又是夜里,根本看不清楚路况,更不知道自己如今身处长岭山脉哪个位置。
不过长岭在西陵北部,自己只要一直往南边走,终是能走出山林。
观太阳辨别方位,那是他童年时候钟老头就教过的玩意,自然不在话下,确定方位之后,便直直往南而行。
林中藤蔓冗多,但秦逍如今身法灵活,弹跳惊人,经过了老猿三个月的调教,秦逍如今仿若一只猴子般,极其灵活的在山林之中穿行,身法之敏捷,便是连秦逍自己也大感惊讶。
不过他毕竟比不得老猿那般在林中能够如履平地,到天黑时分,兀自没能走出山林。
又行一段路,却猛地发现前面不远的树杈上,竟然挂着一人,吃了一惊,等靠近一些,却才发现,悬挂树杈的尸首却已经干瘪,看他衣着,竟正是那群猎人雇佣的罗游侠。
罗游侠死于老猿之手,尸首悬挂于此,看来自己走的路倒是没有错。
不过那天晚上六子的尸首也在附近,如今却不见踪迹,自然是被人带下山,只是这罗游侠的尸首留在这里过了三个多月,已经腐烂风干,着实有些凄惨。
秦逍寻思那些猎人事后要么根本不敢往这边来,要么来过却根本不理罗游侠的尸首。
毕竟那伙猎人对罗游侠十分鄙夷,并不愿意为他收尸。
罗游侠外面的衣衫也已经因为时日良久,风吹雨淋,已经破烂不堪,但奇怪的是,里面一件衣衫却泛着一层乌光,颇为奇特。
秦逍将尸首从树杈上取下,放在地上,这时候却看得更加清楚,这罗游侠里面一层乌色软甲,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制成,入手颇为柔软光滑,宛若皮革,但分明不是皮革所制。
秦逍知道这软甲不寻常,他在都尉府与人闲聊之时,难免会提及甲胄兵器,那时候就听都尉府的衙差感叹说要是有朝一日能穿上鳞纹甲胄,这一辈子都不会白活。
而鳞纹甲胄,属于龙鳞士。
鳞纹甲胄乃是精铁所制,据说乃是当今天下最好的甲胄,连硬弓都难以穿透。
罗游侠身上穿着这样奇怪的衣饰,秦逍立时便猜出来必然是作为防护所用。
他也不犹豫,取了鱼肠刺在手,心想若是这软甲连鱼肠刺也抵不住,估摸也没什么鸟用,毫不客气地用鱼肠刺在软甲上滑过。
锋刃所触,却像刺在油脂之中,根本无法着力,缝纫划开,秦逍大是惊奇,再次划过去,依然是划过油脂般,在乌色软甲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。
这鱼肠刺是红叶所赐,锋利无比,秦逍用鱼肠刺刺杀郎申水的时候,鱼肠刺没入郎申水喉咙就像刺入豆腐之中一样,此刻在这乌色软甲上竟然不留一丝痕迹,亦可见这软甲果真是非比寻常。
秦逍惊喜万分,暗想自己的运气简直逆天,竟然能遇上这样一件软甲。
他心下也是诧异,暗想这罗游侠只是江湖上一个寂寂无名之辈,否则也不至于被几个猎人所雇佣,却想不到他竟然拥有如此一件宝甲。
匹夫无罪怀璧其罪,这家伙有如此宝甲在身,竟然还能在江湖上混这么久,那还真是运气不差。
他知道罗游侠必然是竭力掩饰自己拥有宝甲的真相,否则以他的身手,早就被那些觊觎宝甲之人杀人夺宝。
当下从罗游侠身上脱下了宝甲,合十道:“这位大侠,本来君子不夺人所好,不过你已经仙去,这件宝甲留在你身上也没有什么用处。小弟如今还在逃亡,随时都遇上凶险,一件宝甲护身,说不定危急时候还能保住一条性命,小弟就借来用用。你放心,我也不会白拿你的东西,我会帮你入土为安,你千万别怪我。”
当下用鱼肠刺挖了个坑,将罗游侠埋了下去,又拱了拱手,这才脱下衣衫,将乌色软甲穿在身上。
这乌色软甲弹性极好,可松可紧,穿上之后,紧贴身体,却也十分合适。
到了熟悉的地方,他记得上山时候大致的方向,接下来的道路自然更好走。
记得上次跟着坎叔上山,足足花了两个多时辰,这一次下山,竟然连半个时辰也不到,速度之快,连秦逍也是大感诧异,心知自己的身法已经与上山之时不可同日而语。
第80章 惊袭
秦逍从山上下来之时,已是半夜,月朗星稀,四野茫茫。
他知道上次那群猎人既然在这片山林狩猎,那么村子也必然在附近。
记得上次有人提议,让自己一起去村子,以后随他们一起狩猎为生,秦逍当时虽然没有回答,却也没有立刻拒绝,颇有些犹豫。
虽然隐匿在村中也未必安全,但凭心而论,也并不失为一个法子。
不过现在想来,自己还是早早离开甄郡为妙。
虽然在山中数月,但毕竟没有忘记甄侯府一直在找寻自己,与甄家的仇,也不可能轻易了结。
只要在甄家的势力范围一天,就存在一天的风险。
自己上山之后,被老猿抓走,长胜和坎叔亲眼所在,那群猎人必定以为自己早就尸骨无存,既然如此,自己倒也没有必要再去找寻他们。
他身上不缺银子,有足够的银子在身上,只要再小心谨慎掩饰自己的行迹,甄家想要找到自己也不容易。
他顺着长岭山脉继续往西边而行,唯一的麻烦,就是身上已经没有了食物。
好在途中也遇到了几处村子,他一身乞丐打扮,当然不好拿银子买食物,不过村里的人却也良善,虽然生活也都窘迫,但讨上两张饼却也不难。
如此又走了三四天,途中遇到人打听一番,知道已经走出了甄郡,进入了宇文郡的境内。
宇文郡是西陵三郡之一,也是西陵都护府所在地,比起其他两郡,宇文郡无论是在人口还是土地面积上都要超出不少,而西陵三大门阀,实际上也是以长义候宇文氏为首。
秦逍知道既然进了宇文郡,那么离奉甘府城应该就不算太远。
奉甘府城是西陵第一城,人口远远超过龟城,只要进入奉甘府城,就如同水落大海,自己小心谨慎,甄家再想找到自己更是难上加难。
顺着山脚又走了一天,这一天下来,并无遇到一处村庄,腹中颇有些饥饿,在山中三月有余,已经是六月末,气候也变得热了起来,赶起路来更是疲乏。
天黑时候,却忽地瞧见前方不远处竟然出现火光,显然是有人在山下生了篝火。
秦逍心下欢喜,猜想应该是猎人在山下歇息,西陵的百姓大都淳朴良善,上前去讨些干粮,应该是不成问题。
靠近过去,却发现附近竟然有七八匹马,正在草地上悠闲吃草,还没看清楚篝火边上的人,反倒听有人沉声喝道:“是谁?”篝火堆边立刻有两道身影站起来,更有人往这边走过来两步。
秦逍这时候看清楚,对方一身黑色劲衣,头缠紫带,腰佩马刀,一看就不是普通的猎人。
那人一直手按在刀柄上,打量秦逍两眼,这才回头道:“大公子,是个乞丐。”向秦逍挥手道:“赶紧走开,不要命了。”
秦逍知道普通的猎户根本不可能买得起马匹,那几匹马都是雄骏的很,膘肥腿长,一看就是良驹,这伙人的来历当然也不会简单。
那人说话不客气,秦逍见对方人多,也不好争执,只能道:“这位大爷,走了两天,都没讨到吃的,不知道能不能给口干粮吃。”他口里说着干粮,却已经望向了那篝火堆。
一股肉香此刻正从那边飘过来。
秦逍在山洞这几个月,吃了无数野味,但最大的遗憾却是没有佐料,不能完全享受野物的美味。
但这时候飘来的香味,明显是佐料齐全,那边几人正围着篝火吃肉,依稀看到还有野物正在篝火上面烤着,那香味本就诱人,更加上秦逍都一天没有进食,口中顿觉十分难受,喉头蠕动。
“让你滚蛋,你耳朵聋了?”那人冷声道:“讨饭也不看看地方。”
他话声刚落,却听那边传来一个声音道:“赵毅,不用为难他,这时候还在外面流浪,确实是没有着落,给他拿点吃的。”
赵毅答应一声,走回去,取了一块肉走过来,丢给秦逍道:“你运气好,遇上大公子仁义,换了别人,可没你好果子吃。”
秦逍接过那块肉,连声道谢,也不靠近过去,干脆就坐在地上嚼咬起来。
上了佐料的野物果然是鲜美可口,秦逍狼吞虎噎,很快就将一块肉消灭干净,这时候回头看去,只见那几人正有说有笑,也没有注意这边,倒是一名头戴布帽的男子正望着这边,秦逍回头时,刚好与那男子目光接触。
那男子抬起手,向秦逍招了招手,秦逍知道意思,起身靠近过去,那男子抬手又丢过来一条烤腿,秦逍再次道谢,就坐在边上继续啃肉。
“大公子,今晚是否还要在这里露宿?”一人问道:“你已经出来好几天了,是否也该回去了?”
丢给秦逍烤腿的那男子淡淡道:“回去也是闲着,这个季节正是狩猎的好时候,何必急着回去?怎么,你们都想老婆孩子了?”
“跟着大公子在外面快活,可比守着老婆孩子强。”先前呵斥秦逍的赵毅笑道:“反正只要跟着大公子,就算三年五载不回去,我也乐意。”
“大公子,我一直都觉得老赵处处不如我。”篝火边一名身材胖硕的汉子道:“可是我现在必须承认,有一样本事,我就算投胎十次也及不上他。”
赵毅忙道:“胖子,赶紧说,你羡慕我哪一点?”
“拍马屁。”被叫做胖子的那人不客气道:“你别的本事稀松平常,可是拍马屁的本事,傲绝西陵,那是真的没人及得上。”
此言一出,包括那大公子在内,众人全都大笑起来。
“好啊,你个死胖子,竟敢损我。”赵毅赫然站起身,指着胖子道:“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是亵渎大公子是匹马?”
胖子淡定道: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,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,又何必再让我侮辱你一次?”
“死胖子,老子和你势不两立,拔刀吧!”
呛!
赵毅拔出刀来,其他人却都不觉得诧异,都是含笑看着胖子。
胖子安坐不动,悠然道:“你刀法练好了?可莫忘记,上个月咱两刚打过,你还要试一下?”
赵毅气得直跺脚:“死胖子,你等着,等我刀法大成,将你那玩意一起割下来,反正你太胖,东西太小,脱了裤子那些娘们也看不见,干脆不如不要。”
众人顿时又是一阵哄笑。
秦逍看在眼里,心想这些人相处极为融洽,虽然互相斗嘴,但感情看起来倒是很深,否则也不会互相奚落。
他一条烤腿还没吃完,却猛地见到篝火边一人赫然站起身,沉声道:“大家小心,有马蹄声,正往这边过来。”
秦逍方才顾着听他们说话,没有注意附近的动静,此刻听到那人这般说,竖起耳朵,果然,从东边传来阵阵马蹄声,由远及近,速度快极。
“难道是马匪?”赵毅也站起身来,疑惑道。
胖子身形虽胖,但动作却不慢,已经拾起地上的长弓,迅速背上箭盒,沉声道:“别管是马匪还是什么,大伙儿加紧小心,我看来者不善。”
“谁敢对我们动手?”赵毅冷笑道:“要找死吗?”
大公子这时候也站起身,望向东边,他三十岁上下年纪,身形魁梧,相貌堂堂,听的马蹄声越来越近,沉声道:“都上马!”迅速向马匹冲过去。
他手下众人显然也都是训练有素,方才胖子拾起长弓的时候,其他人也都已经迅速将自己的长弓拿起,背上箭盒,大公子一声令下,七八人行动迅速,也都跟着大公子冲到那群马匹边上。
秦逍看着东边,月光之下,已经瞧见黑压压的骑士正往这边飞驰而来,瞧那声势,少说也要三四十人之多。
还没等他多想,骏马长嘶,大公子已经飞马过来,探手抓住秦逍的手臂,沉声道:“上来!”向后一甩,已经将秦逍带上马背,马不停蹄,迅速往西边飞驰,赵毅等人也都是呼喝出声,俱都跟在大公子身后。
秦逍坐在马背上,心下对这大公子倒很是感激。
此人临危不乱,关键是撤退之时,竟然没有忘记还有一个小乞丐,而且亲自拉自己上马,自然是担心自己这条小命死在这里。
大公子一行人飞马奔驰,后面传来叫声:“大公子,他们的马好快,不是普通人,快要追上咱们了。”
秦逍回头看,果见到那一群黑压压的骑兵尾随在后面,紧追不舍。
他心下吃惊,心想看来后面那帮人的目标恐怕真的是大公子这伙人。
动用数十骑兵来对付大公子,这大公子又是何方神圣?
猛听得“嗖嗖嗖”之声从后面传过来,只见夜幕之中,无数箭矢正从后方的骑兵队射过来,箭矢迅疾而有力,由此可见,在后面紧追不舍的那群人都是能骑善射。
“大家小心!”胖子大声叫道:“那帮狗东西箭术很好,可别被他们的箭咬住。”
他话声刚落,便听一声闷哼,又听一个声音道:“大鹏被射中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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